工商企業
工商企業是從事生產、流通與服務等經濟活動的營利性組織,企業通過各種生產經營活動創造物質財富,提供滿足社會公眾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產品服務,在市場經濟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企業,“企”表示企圖,“業”表示事業,企業顧名思義是企圖事業,但專用于商業領域,表示企圖冒險從事某項獲取利潤的事業,企業作為一種組織指“應用資本賺取利潤的經濟組織實體”。在英語中為"enterprise"。企業概念反映了兩層意思,一是經營性,即根據投入產出進行經濟核算,獲得超出投入的資金和財物的盈余,企業的經營的目的一般是追求營利性;二是反映企業是具有一定經營性質的實體。由此可見,企業基本上是屬于一個經濟概念,而不是法律概念。企業概念本身并沒有反映出參與企業活動當事人之間的某種法律關系,
在我國,長期以來將企業看作為從事產品生產、流通或服務性活動等實行獨立核算的經濟單位。從法律的角度看,凡是經合法登記注冊、擁有固定地址而相對穩定的經營組織,都屬于企業。
對企業概念的基本理解:
(1) 企業是在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存在的,是商品生產與商品交換的產物。
(2) 企業是從事生產、流通與服務等基本經濟活動的經濟組織。
(3) 就企業的本質而言,它屬于追求盈利的營利性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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